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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集合与集合的运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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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5:10

在数学的基本框架中,集合论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创立,标志着实数理论的严密性新篇章。集合论研究对象包括集合、元素和关系,是现代数学的通用语言,如点集拓扑学。虽然早期存在争议,但经过不断完善,现在的集合论基于ZF公理系统,消除了悖论问题。

集合的核心概念是集合自身和其元素,用大写字母表示集合,小写字母表示元素,如[公式] 是元素,属于[公式]。元素与集合的关系仅限于“属于”或“不属于”。一些基本的数字集合,如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和实数集,各有其定义。

集合的表示方式有列举法和描述法,列举法如[公式],描述法则如[公式]。子集、相等和真子集的概念通过符号[公式]和[公式]定义。空集是特殊集合,满足[公式]。

集族是包含集合的集合,如[公式],指标集为[公式]。集合的运算包括并集[公式]、交集[公式],它们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此外,还有差集和对称差的定义。

在数列和极限的概念基础上,集合列的极限集是递增或递减集合列的终点。若[公式],则集合列有极限集[公式]。集合列的上、下极限集定义也相应存在。

集合列的笛卡尔积是构造新集合的方式,如[公式],它是原集合[公式]和[公式]的元素所有可能的有序对的集合。理解这些基本概念是后续数学分析,如函数论和实变函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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