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用过公积金贷款在北京还能用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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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9:49
一、在外地用过公积金贷款在北京还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办理过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不存在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情况。
2、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期间不存在断交的情况。
二、公积金贷公积金贷款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
1、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9:49
不能同时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需要结清第一次才能再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