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开列提单为TO ORDER OF "银行名称“,这个银行名称和开证行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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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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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0:50
这种做法是有的,TO ORDER OF 某某银行 这个某某银行和开证行的名称是可以不一样的。
一般在买二手货的情况下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第一手进口商当时开证进口时外商已经根据第一开证人的信用证条款提供的相应的单据,单据的提单应该是TO ORDER OF 第一开证行的,但是现在这个第一手的进口商把其中全部或者是部分的货卖给你们,提单已经做了,所以才会要求贵司,TO ORDER OF 某某银行 也就是第一手开证银行,而不是你现在的开证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0:46
提单上的那家银行应该是真正的开证行,而你所说的开证行可能只是通知行( 发讯银行),我给你短信息了,收到后给我回复,我会帮助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