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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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7:36
法定刑是指包含有罪刑关系的条文所规定的适用于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附加刑。在刑法分则条文中,针对每一种犯罪的不同情况,从九种刑罚方法中选择适用于该种犯罪的刑罚种类加以规定。法定刑表明了国家对于犯罪行为以及犯罪人的谴责和否定评价,体现了立法上罪刑相适应原则。
国家通过法律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作出评价,并在这一评价的基础上规定与犯罪相适应的刑罚。法定刑的种类包括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的刑种和刑度只有一个,法官没有任何自由裁量的余地。这一规定就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条文数量极少。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最大问题在于没有任何松动的余地,而犯罪并不是千篇一律没有变化的。任何一种犯罪都有不同于其他犯罪的情节,即使是两个同一种犯罪之间也是有各种各样区别的,不管犯罪的情节如何都只能适用一种刑罚方法予以处罚,显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只规定对某种犯罪予以刑罚处罚,但是却没有规定对该种犯罪应当适用的刑种和刑度。这一缺陷非常明显,与法制要求不相符合。我国刑法中没有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针对每一种犯罪的不同情况,从九种刑罚方法中选择适用于该种犯罪的刑罚种类加以规定,所选择的刑罚方法既可以是一种,也可以是几种。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既考虑了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更能适应犯罪的多样性。
我国刑法条文中的定义具有规定性和权威性两大特点,条文主要涉及到罪状、罪名、法定刑三方面的内容。根据定义方法的不同,我国刑法条文中的定义可分为实质定义、外延定义和语词定义三种类型。从逻辑上分析,我国刑法应采用定义明示式的罪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