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2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20:1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着重于对吊销行为的明确规定。
当被许可人出现以下严重违规行为时,将面临吊销许可证的命运:
吊销许可证的决定由被许可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按照管辖权进行处罚并执行。在做出决定前,相关部门需向上级部门报批,并确保程序合法。
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通报被许可人所在地部门,按照上述流程执行。在作出决定前,会按照办案程序听取被许可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告知其享有听证权。
如果被许可人要求听证,将按照相关听证规则进行。在听取陈述和申辩或完成听证后,如果确认违法事实成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提出吊销建议,并上报至准予生产许可的部门。后者根据规定作出批复,最终由被许可人所在地的部门执行吊销决定。
本规定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93号 ,经2006年11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31日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的实施,适用本规定。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全文共五章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