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借条的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如何认定实际借款数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0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3:34

借条所记载的借款金额与借款人所证明的交付金额不一致的,出借人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足额交付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就是实际出借金额的话,以借款人所证明的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