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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年假有效期是多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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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1:47

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1:48

我国法律中国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了1年以上的,则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年假待遇。而这里的年假其实也就是指带薪年假,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向单位请年假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在年假期间的福利待遇,不能克扣其相应的工资。而工作年限越长,其实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也就是越多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务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二十、 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1:48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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