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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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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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12年,*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资综合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良种补贴*2011年*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2012年*财政将继续稳定实施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2012年*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预计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指标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价幅度分别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7.6%、16.8%和9.4%。产粮(油)大县奖励*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2011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规模236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其中安排用于奖励受*表彰的粮食生产突出贡献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大县36亿元。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2012年,*财政将继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安排资金277.65亿元。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近两年,*财政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有针对性地应急启动实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盖等补助*。2012年国家对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使骨干性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从应急启动转为常态化,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通过对农民进行物化技术补助方式,重点扶持推广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节水、小麦“一喷三防”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补助*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选择100个县(场)、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力争实现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亿亩、免费为1.8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的目标。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当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主要包括: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支持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长期对接关系。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蔬菜流通环节免征**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为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生产建设兵团投入*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国家将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安排资金150.58亿元,把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2012年将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全额补贴,农民免费参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周以内,培训对象主要是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开展农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累计约两周;培训对象主要是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知识。2012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31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创业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训31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保护农民土地等财产权利*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按照*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2012年拟出台征地制度改革相应的法规,加快开展相关工作。完善农业保险*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2012年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在现有的水稻、玉米、小麦、油料作物、棉花、马铃薯、青稞、天然橡胶、森林、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牦牛、藏系羊14个*财政补贴险种的基础上,将糖料作物纳入*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对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扩大保费补贴区域,将现有*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补贴区域扩大至全国。明确补贴比例,糖料作物保险,按照现行的*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执行;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财政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财政对生产建设兵团、*直属垦区等补贴比例为65%;养殖业保险中,东部地区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财政补贴40%;育肥猪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财政补贴10%;其他*财政补贴险种按照现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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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5:17
根据2019年*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参保户给予保费补贴。其中,对参加农业种植保险的农户,*财政每亩补贴种植保险费用不超过10元;对参加农业灾害保险的养殖户,*财政每头补贴不超过15元;对参加农业种植保险和农业灾害保险的养殖户,按规定分别予以补贴。同时,对农业保险参保户及时缴纳保险费的,还将提供相应的优惠*和服务支持。这项*旨在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5:17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农业保险已经逐步走向成熟。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2019年*财政继续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具体来说,2019年*财政将对2018年全国财政补贴的(含地方补贴)农业保险保费总额进行结转,按照不超过2018年度全国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财政补贴,并开展了新一轮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此外,为落实*关于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精神,*财政还将加强农业保险补偿标准的汇总和发布,制定农业保险理赔操作规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总体来看,*财政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将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