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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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0 23:31
记录工作能起到重复再现纠纷调解过程的作用,记录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矛盾解决的成功与否。在调解疑难纠纷记录工作中,李郢孜镇司法所通过以下几点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准备工作充分。准备工作有三种,其一,要将第一次谈话记录与第二次谈话记录的内容进行对比。既要站在受害人角度提醒发现受害证据、回忆事实原由,又要站在当事人的另一方反复询问受害人,澄清真正的事实经过。其二,对双方当事人有利或不利的证人证言记录要加以重视。其三,在调解中双方各自出示的依据要严格审查,依据受害人的陈述和对方的申辩获取详细的证据。然后,做好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确定记录方式的准备。二是精力集中。有人认为调解中记录的人无足轻重。事实上,有不少场合记录人员不仅要记好,有时还必须适时提问,稍不集中精力,不是错问,就是错记,或是无故中断当事人的话语。询问与记录要相互配合,在记录时既要全面观察全场,又要插些有利平息矛盾的话到记录中去,尽可能让证人和双方当事人说出心里话。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要不带框框问话,要不扩大不缩小事实,更不能为单纯追求文字通顺连贯,用记录人的意思代替当事人的意思。四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记录要真实反映原话和愿意,记录不做记号或速记的情形出现。五是重点地方反复询问。严防记录后当事人在签名时不认帐,尤其是涉及责任划分的问题,要警惕双方当事人故意以记录出错为由不签字或受其他人影响不签字情况出现。七是手续完备。每次谈话、调查记录和取证之后,记录人和询问人要签字,当事人要每页签字,尤其是调解协议上,双方当事人每页都要签字。最后一页双方当事人要写上:以上调解协议条款我已看过,几页记录文字属实。再签上名字、时间、加盖右手食指印。有代理人和在场人,要代理人和在场人签上名字,然后按顺序装订案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