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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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7:36
已升级完毕。新系统介绍:“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一)参保群众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可在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补报。市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在定点医药机构补报外就医的医药费用不能在当地医药机构补报的,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补报。(二)涉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特殊用药需求的,建议参保群众在2021年10月25日原“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停机前合理备药。(三)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参保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中办理医保查询业务。与原医保信息系统相关联的“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功能、四川医保APP等将暂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