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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办事处的流程一般怎么操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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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3:33

办事处是企业的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如下: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在1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地址的使用证明。

4.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5.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仅限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

7.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或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扩展资料:

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区别:

一、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

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

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二、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办事处

百度百科-企业分支机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3:34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所需材料及流程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总公司章程
  3、 所在地工商机构出据的核准函
  4、 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5、 国税、地税正、副本复印件
  6、 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 分公司所在地的房产证明
  写字楼:产权单位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复印件
  商住楼:房产证复印件、如无房产证需提供 |商品楼买卖合同 |全款*的复印件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加盖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设立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是指独资企业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由于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实际上还是由投资人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比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发给登记驳回通知书。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其分支机构经核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后15日内,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个人独资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注销登记通知书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到拟设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6、 母公司章程; 7、 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 法律、行*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社会团体如何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为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按照其业务范围科学划分而设立的专门从事业务活动的内部机构,这类机构由与该业务领域相关的会员所组成;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会址以外某行政区域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从事活动、承办社会团体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机构。

  社会团体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可以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必须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申请书;(2)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3)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的会议纪要;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5)主要负责人情况。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发给批准文件,办理相应手续。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名称一般为: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的名称一般规范为代表处、联络处、办事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它的民事责任由所属于的社会团体来承担。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必须遵守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章程,接受所属于的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冠以本社会团体的名称。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制定章程、发展会员和收取会费,可以在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原则下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在社会团体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其发展的会员应属于社会团体的会员)、收取会费(其收取的会费应属于社会团体所有,社会团体可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分支机构使用)。

  一个社会团体内部设立分支机构的标准应该统一,例如学术性社团可以按本学科所包含的专业设立分支机构;行业性社团可以按本行业所包含的小行业设立分支机构;其他类型社会团体可以按业务活动的分类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来设立分支机构。一个社会团体内部不宜采取多个标准来设立分支机构,避免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重复与交叉。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下面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例如“中国××学会××专业委员会”下面不得设立“中国××学会××专业委员会××支会”。层层设立分支机构,易给社团内部管理增加难度甚至出现管理失控、出现法律责任又不能承担。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例如“中国××学会”不得设立“陕西分会”、“上海分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应按其业务的划分来设立,而不是按照地域来设立。如果某一社会团体按地域设立分支机构,易与当地设立的社会团体在业务范围上出现重复,也不便于社会团体对其进行管理。社会团体不得在核准登记的活动地域以外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例如活动地域为北京市的“北京市××学会”不得在天津市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是内部设立的承办社团日常事务的机构,具体是指秘书处、办公室、财务部等工作部门。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设立办事机构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伺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备案。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备案的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性实体、经济实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注册登记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3:34

注册办事处流程是:
一、公司要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按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到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一般要设立办事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办事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二、在拟成立办事处的当地工商所办理。
三、先到当地工商所领表,填表,提供第一条所列资料,完备后交工商所,工商所审核无误后交费,合理合法的2周内完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3:35

设立驻江西办事处、南昌办事处的流程:
驻赣机构的成立,申报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申报单位向江西省商务厅提出的正式书面申请报告,报告上应说明设立理由、任务、业务范围、机构性质,并注明该机构属非经营性办事机构。2、申报单位批准设立该办事机构的有关批文; 3、申报单位批准设立该办事机构及对有关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填报有关表格7、申报单位拟设立办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和该办公场所物产所有权证。8、申报单位(公司)情况简介及办事机构筹备情况介绍。咨询电话0791-86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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