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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区别

2022-03-24 来源:抵帆知识网
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区别:第一个业务流程不同;第二个信用证形势不同,包括信用证数量和当事人、信用证的内容上;第三个性质不同,包括付款性质、中间银行承担的风险、对实际供货商的保证;它们也是有区别的。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区别:1、业务流程不同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是中间商,第二受益人则是实际供货商。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的授权银行(转让行),向第二受益人开出新证,新证由原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背对背信用证通常由中间商申请开给实际供货商。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方式与可转让信用证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证开证行并未授权受益人转让,因而也不对新证负责。2、信用证形势不同可转让信用证只有一张信用证,一个开证申请人和一个开证行。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应同时对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负责,并且开证行只有在可让的授权下才转能转让,反之则不得转让。背对背信用证涉及两张信用证,两个开证申请人,两个开证行和第一、第二受益人,并且原证的受益人即为新证的开证申请人。两张信用证彼此是独立存在的,两家开证行分别各自的受益人负责。同时,对背信用证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银行同意,都可以一证为基础,开出另一张信用证。3、性质不同可转让信用证的开证行同时要对第一、第二受益人负责,所以只有一次交单付款。背对背信用证中两证的开证行分别各自独立对其受益人负责,因此有两次独立的交单和付款。另外,对背信用证受益人与其原证受益人得到的是不同开证行的付款保证,所以所处的地位和拥有的安全性、保障性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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