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4、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