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与他人以书面方式签订居住权合同,注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居住期限,居住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可取得所约定房屋的居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