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保清理和清退工作。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的知晓度不够;
二是目前民政老农保的基础档案数据信息不全、底子不清,导致目前为止到底有多少未清退人员根本无法得知;三是外出人口多,无法联系到人确认信息和清退,导致封存人员超过10%以上。
三、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抓好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手机网上缴费方式,使这项惠民利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自主缴费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手机微信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
(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xx】7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
(四)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
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落实。
二是充实经办力量,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工作力量,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