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合同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一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路号幢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于内,向甲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水、电、气、电视收视等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方承担。七、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后,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等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及产权证等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2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能按规定日期交付房产,逾期30日按2倍房屋购买定金返还违约金(含已交付的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在规定交付房产日期内拒不接收房产,逾期30日,甲方不得返还房屋购买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
十、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身分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年月日
乙方(买方):身分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