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从人防工程结构特点看,城市遭受空袭后,引起的城市火灾、空气污染以及大范围房屋倒塌都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而处于地下且上层有建筑物保护下的人防工程,对外界各种破坏因素均有很好的防御能力。从广义上讲,一切地下建筑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抗常规武器爆炸的能力,结建防空地下室也不例外。在非直接命中的条件下,即使是抗力等级最低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也能有效抵抗冲击波和弹壳碎片的冲击,能够承受飞散的建筑材料碎片产生的荷载,保障位于防空地下室内人员的安全。二是从战争模式看,现代空袭不再是以往的地毯式轰炸,以打击通信、交通以及城市赖以生存的城市生命线工程为主,这种造成的破坏不仅仅是目标点,更多的是次生灾害,从而给周边人口防护带来极大的威胁,造成人员恐慌。这也是科索沃战争的教训,而人防工程作为战时人员避难及生活场所,配备各种相关设施,对凝聚人心,共同抵御外来侵犯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