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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考核教研活动细则

2024-06-26 来源:抵帆知识网

中学教师考核教研活动细则

z中学教师考核(教研活动)细则(30分制)

一、 常规教研:(总计分30分)

1、 按学校要求进行听课、评课活动。完成一学期听课任务的不扣分,超额完成的加2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 开展每周的集体备课活动,迟到一次扣一分,旷到一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扣完10分为止)

3、 积极参加教研组或学校组织的会议及学习活动,迟到一次扣一分,旷到一次扣5分。(扣完6分为止)

4、 按时按质完成本学科月考、期中、期末制卷和阅卷工作,未完成或出现阅卷错误的扣3分。

二、 教研获奖:

1、 主讲课题研究完成结题的,加5分,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得3分,指导本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加2分,该项由教研室认定。

2、 教师撰写论文,在省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类文章得5分,市级发表的得3分,为校刊撰写学科类文章的,每采用一篇加1分。

3、 教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或论文评审,获得国家级

一、

二、 三等奖分别得10分、8分、5分;获得省

一、

二、 三等奖分别得8分、5分、3分;获市

一、

二、 三等奖分别得5分、3分、2分;获县

一、

二、 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优胜奖加1分。

4、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

一、

二、 三等奖的,给该指导教师加6分、5分、4分;获省级

一、

二、 三等奖的,加5分、4分、3分;市级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的加3分、2分、1分。指导多位学生竞赛,以最优学生成绩计算,不重复累加。科研处20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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