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将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人的确定性及其对法定继承权的影响
遗嘱继承人的确定性是指在遗嘱中明确指定的继承人身份,通过遗嘱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序来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确定性对法定继承权产生影响。如果存在有效的遗嘱,遗嘱继承人将按照遗嘱中的指示继承财产,而不是依照法定继承权的规定。这意味着,即使根据法定继承权应该继承的人可能会被遗嘱中的继承人排除在外。遗嘱继承人的确定性确保了遗嘱者的意愿得到尊重,但也可能引起争议和法律纠纷。因此,在制定遗嘱时,应仔细考虑遗嘱继承人的指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继承人若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或以欺诈、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将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的确定性对法定继承权产生影响,遗嘱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序确认遗嘱继承人的身份。在制定遗嘱时,应慎重考虑遗嘱继承人的指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