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概括性条款是指较为宏观、内涵扩展、外延开放的条文,具有抽象性、统一性、全面性的特点,在法律体系及法律规范中得到广泛运用,往往起到"框架搭建"功能。概括性条款在与保险合同关联度、规范度极高的《合同法》及《保险法》中构建严密规则规制,承担堵截拦截损害受害者、消费者的"法律利器"的法益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第五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属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
第六条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第九条 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