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没有当地户口的须带原居住地户口簿、身份证和暂住证,申请人是境外的须带护照或身份证2)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非婚生子女提供亲子鉴定书4)2寸彩色照片3或4张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父母的结婚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