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进行商业摄影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行:
1 、拍摄项目为: 不锈刚杯产品照(八款)
2 、图片类别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照片(图片格式为TIF格式)
3 、乙方需在 1 个工作日内拍摄出甲方 产品照片 初稿。或按照甲方要求及约定的时间,全部处理完成共需 3 个工作日。
4 、此次拍摄服务的收费标准为:200元一张(大写:贰佰元),该费用含拍摄及后期处理(光色校正及抠图)。
5 、此次拍摄及处理片子的基础数量 8 张,在 1 日内完成,超出基础数量时按实际数量计算。
6 、每批次拍摄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捌佰 元定金,甲方在收到乙方拍摄的成品图片文件后即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7 、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拍摄质量达到甲方的合理要求,如甲方对乙方的拍摄效果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不多于两次的修图,不得延迟或拒绝支付乙方的本次的拍摄服务费用。
8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拍摄的商品、场地,必要时提供拍摄电源以及相应的道具等设施。
9 、所拍摄作品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将所拍摄的作品用于宣传、展示等,但需在用于宣传、展示的图片上添加甲、乙双方的LOGO标识,但是
10 、乙方无偿为甲方保存本次拍摄的作品原片一个月,在此期间甲方如需要乙方重新提供拍摄的原片,可向乙方预约索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的保管费用。
1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2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注: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如进行修改或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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