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建设食品公司保障拉萨市牦牛肉供应项目,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内容及简介
拉萨市牦牛肉需求量大,价格高,根据市政府稳定牦牛肉价格,保障市场供应的指示,甲方选择全国牦牛产区最集中,产量最大、出栏商品率最高的甘南玛曲县的乙方为合作对象,双方多次座谈、协商,实地考察,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优势互补、合作互利,共同承担起保障拉萨市牦牛肉供应的责任,服务好市民。为此,共同组建一新的食品公司(名称待定),建设冷储库及解冻库5000吨,以充分保障全市对牦牛肉的供应。
1、项目名称:拉萨市东嘎农贸市场牦牛肉冷藏储备库(或公司)
2、乙方合作意向:投资1500万元,建设冷藏储备库5000吨含解冻库及其设备。
3、甲方合作意向:在东嘎农贸市场二期工程内提供15亩土地供乙方建设用。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提供销售店面、场地和销售渠道。
4、建成后,评估双方投入(按评价)按照投资比例核算,实现甲方控股(51%-60%),乙方经营(控股49%-40%)。
5、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建设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各项政策支持。
5、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权力,项目建成后,享有对应的利润分配,投资收益,资产增值回报。
6、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情况享有建议权、审议权、监督权。
7、积极支持乙方按《公司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求,负责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3、在项目建设正式协议签定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4、乙方与甲方一样,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各项投资收益、资产增值回报。
5、按照《公司法》和市场规律办事,积极经营、放开搞活,不断提高实力、信用和效益,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目标,完成好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6、在保证产量、质量、价格的基础上,不继扩大品种,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
四、其它事宜
1、该协议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资额度等待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签定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
2、甲乙双方合作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全面约定。
3、甲乙双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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