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如下不同点:
1、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限制条件不同。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转继承无限制条件;
3、其他不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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