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嫁妆原则上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即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嫁妆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礼陪送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一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嫁妆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嫁妆赠与是在结婚登记前,而女方家属没有明确表示嫁妆是夫妻赠与,则视为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则嫁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嫁妆赠与发生在婚姻登记后,且女方家属未明确表示是给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视为夫妻共同赠与,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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