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算公式有:
(1)以房价计税: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价×应税面积×1.2%;
(2)以房租价计税: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租价×应税面积×18%。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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