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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的联盟章程

2016-05-31 来源:抵帆知识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的联盟章程”。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简称联盟)是由各网络文学社团发起创建的合作组织。
第二条 本联盟接受联盟旗下所有文学社员的监督,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社团活动,其宗旨在于在现有社团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团合作,实现社团资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从而促进网络文学的不断繁荣与发展。
第三条 本联盟的主要任务:
1. 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推进网络文学社素质教育和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2. 指导,协调,促进联盟所有社团在活动上的合作和工作上的交流,建立社团间相互学习的平台。
3. 形成组织优势,加强与文学社界内外相关组织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寻求社会各界对社团的广泛支持和帮助。
4.以丰富社员的文化生活,提高社员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为目的,以文会友增进团结,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为宗旨。
第二章 社团
第四条 联盟下属社团是本联盟的一部分,完全履行联盟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联盟社团会员优先享有对联盟其它社团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
第五条 联盟有责任和权利领导、协助所辖社团开展工作,各社团有义务及时向联盟汇报情况。
第六条 社团的基本权利:
1. 享有所有本联盟加盟社团具有的权利。
2. 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重大事务和常规活动。
3. 监督和质询联盟的工作,对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4. 享受联盟提供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 社团的基本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联盟的规章制度。
2. 遵守联盟章程,认真执行联盟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主动的配合联盟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着力推进联盟社团间合作,打造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网络文化的繁荣。
4. 主动寻求与联盟外组织的合作,促进自身以及联盟的发展壮大。
5. 遵守其它各项社团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联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联盟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大会)、理事会两大权力机构组成。
第九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联盟负责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理事会提议,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条 大会成员由联盟理事会成员、社团会员代表参加。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当全体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的才可形成大会决议。
第十一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1. 修改,通过联盟章程及其各项规章制度。
2. 讨论并决定联盟的年度工作规划。
3. 听取和审议上届联盟的工作报告。
4. 讨论并评定联盟成员各项工作业绩。
5. 解决联盟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社团会员大会的各项工作完全遵守各社团原有关于会员大会的规定。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由联盟内社团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网络部事业部、外联部等组成。理事会下设轮值,副、理事。联盟实行负责制,设轮值一位,由联盟社团会长兼任;副两位由联盟社团会长兼任;理事由会长,副会长,社团担任。所有成员任期为六个月。  第十四条 理事会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7.决定各机构临时负责人的任命;
8.理事会每月定期举行一次专门会议,进行工作交流与改进等工作,会议参与成员由理事会成员商讨确定。理事会有权组建各种类型的临时工作小组 ;
9.审议决定联盟新一届的成员组建工作。
第十五条 联盟由文学社团联合会团直接管理。联盟提案一经团通过,联盟下各社团联合会成员及各有关社团必须无条件,高效执行。
第四章 活动
第十六条 联盟所有社团合作举办的活动优先享有活动基金的使用权。鼓励与其它社团、组织联合举办活动。
第十七条 联盟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费用除去各种其它支持外,由参与社团按比例分担。
第十八条 活动整个流程由临时工作小组全权负责,理事会监督工作进展。活动过程中各组织人员严格执行临时工作小组的安排,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
第二十条 联盟所有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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